6月25日,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消息,2026年6月22日至26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第199次全体会议于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期间,由中国、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及日本联合牵头的联合国全球自动驾驶技术规范(ADS GTR)经由全体成员投票正式获得通过并公布。
工信部表示,此法规作为全球首部自动驾驶技术标准,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有序部署提供了统一框架,对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化进程、驱动全球汽车行业迈向智能化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国汽车业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
此前,全球及各主要经济体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连贯的自动驾驶技术标准法规框架,各国主要依据自身经验推动研发与落地,导致监管规则碎片化现象严重,因此制定一套全球统一的自动驾驶系统技术规范成为行业共识。
根据工信部官方信息,在此次法规的制定进程中,中国以WP.29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GRVA)副主席国及自动驾驶功能要求工作组联合主席国的身份,发挥了核心的引领与推进作用。中方主导编制了法规中涉及技术背景、制定原则和技术依据等关键部分,并围绕动态驾驶任务、人机互动、测试验证方法等领域提交了数十项技术建议,同时分享了国内在封闭场地、公共道路及车路协同等方面的测试验证与实车运行数据,为法规的顺利出台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在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逾20轮深入研讨后,最终形成了获得各方认可的正式版本。
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中国得以深度介入全球自动驾驶规则的制定,其根本底气源于产业端的强大实力。他指出:“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智能电动车市场,产销量极为庞大,且技术上除特斯拉外我们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因此在自动驾驶法规的制定上,我们具备显著的产业话语权。”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我国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新车普及率已突破60%,全球标准若脱离中国市场,便会丧失其最核心的应用场景与实现基础。“倘若中国不参与制定,该标准在中国境内便难以落地,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所以,中国的深度参与既是产业发展的自然成果,也是确保全球规则真正实现‘全球适用’的关键前提。
对于国内汽车产业而言,参与全球规则制定的最直接益处,是为中国汽车企业走向海外奠定了更为有利的规则根基。崔东树向记者表示:“借助我们参与制定、相对包容的全球标准,中国企业能够让旗下的电动车和智能驾驶汽车在走向世界时更加自信,拥有更优的全球标准基础。”他还指出,国内标准与全球标准能够实现良性互动,国内标准可在保持自身特色且不低于全球标准的前提下,与国际规则相兼容,从而进一步减少车企出海时的合规调整成本。
“从以往欧美负责制定、中国照章执行,转变为如今中国参与制定并共同推进全球智能电动化进程,凭借全球最大市场与生产国的优势,未来中国在全球智能电动化领域的影响力将日益壮大。”崔东树表示。
安全是基石
需特别关注的是,安全构成了此次全球技术规范的重心。据工信部透露,新发布的ADS GTR不仅明晰了自动驾驶系统的核心产品技术参数,还同步确立了制造商在安全管理流程保障、产品安全文档建立、全链条测试验证体系以及车辆投放后安全等多环节的要求,并配套设定了审查与评估方法,从而打造了一个覆盖产品完整生命周期的法规架构。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指出,新规目标是通过强制自动驾驶系统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以增强各国政府、行业及公众的信任;同时消除各国监管规则的散乱状态,为车企清晰界定合规范围、让消费者建立使用信心,从而为自动驾驶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安全、规模化的创新开辟道路。
针对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新规设立了一系列强制性合规条款:汽车制造商必须构建一个可接受第三方独立审核的安全管理体系,该体系需贯穿自动驾驶系统的全部生命周期;必须确保各项测试环境(包括虚拟仿真测试工具)达到严格的可信度要求,以充分验证其所搭载的自动驾驶系统不会构成不合理的危险;同时,需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持续的性能监控与数据回传,以便监管机构评估车辆上市后在真实道路上的实际表现;此外,车辆必须配备自动驾驶专用的数据记录仪,完整保存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资料,供监管审查时调用。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明确表示,法规规定自动驾驶系统的驾驶能力需达到乃至超越合格人类驾驶员的水准。鉴于自动驾驶系统将完全取代人类执行转向、加速、减速、灯光信号等所有驾驶动作,汽车企业必须通过虚拟仿真、封闭场地试验和公共道路实测三种方式,证实其产品设计可靠、完成全面验证,并充分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在崔东树看来,将安全确立为法规的核心,恰恰顺应了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逻辑。自动驾驶技术正从辅助驾驶迈向高级智能驾驶,这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式跃迁,日后自动驾驶功能将逐渐演变为车辆的标准配备。安全是自动驾驶进步的根基,尤其在产业发展初期占据首要地位;待到未来安全成为全行业的固有底线后,环境感知能力与智能决策水平将成为下一轮发展的核心焦点,而本次全球自动驾驶技术规范也充分彰显了安全为先的基本原则。
佐思汽研在今年1月发布的一项报告指出,L3级自动驾驶作为驾驶权从人类向系统转移的关键节点,其道路准入规划已成为全球汽车业与监管机构的核心议题。自2025年以来,中国、欧洲、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正加速推进L3级自动驾驶的法规健全、技术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纵观全球,目前各国推动自动驾驶车型上路均聚焦于L3级别,尚未涉及L4级系统;日本和德国在L3级自动驾驶上路法规及其推进方面居于前列;在国内,L3级自动驾驶的落地在2025年底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就,批准了两款L3级量产车型上路,这标志着L3级自动驾驶迈入了法规实施 → 试点拓展 → 商业化探索的阶段。
崔东树对记者表示:“欧美国家在自动驾驶相关法规方面起步更早,在燃油车时代就已推出部分智能驾驶功能,因此在法规层面拥有更深厚的前期积淀,例如美国和德国早已出台L3级自动驾驶相关法规,政策环境也较为宽松。而中国相关法规虽然起步稍晚,但产业与法规的追赶步伐极快,凭借庞大的道路测试数据、快速迭代的技术应用——涵盖从L2到近似L3级功能的大规模推广,以及无人驾驶出租车等场景的商业化实践——当前中国在自动驾驶产业及配套法规建设上已处于相对领先的发展态势。”
工信部信息表明,在深入参与国际法规制定的同时,我国自动驾驶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在同步开展,目前标准编制已完成,正处于报批流程。与ADS GTR相较,国内标准不仅全面涵盖其关键技术内容,还基于本国产业现状和监管需求,对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了更为细致的技术要求,为不同级别的产品清晰界定了安全底线;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用户使用培训及告知等要求,以防范误用和滥用风险;在国际通用的“多支柱法”测试方案基础上,创新性地推出了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为国际法规的落地实施提供支持。根据规划,下一步我国将继续深度参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国际标准法规修订与协调,加速国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统筹推进国际法规与国内标准的有效对接,推动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标准法规发展态势。
行业普遍认为,伴随全球统一规则的实施和国内监管框架的持续健全,自动驾驶产业将逐步脱离零散试错的阶段,步入一个以安全为基线、以技术为轴心的规范化发展新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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